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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零成本?
发布者:Joan    时间:2011/12/21 19:13:18    点击:3728

 

子贡之失——从周立波的一条微博说起

  http://www.ngocn.net/?action-viewnews-itemid-81851
  
  
  我个人喜欢周立波先生的《壹周立波秀》,算是他的粉丝了,我欣赏他的地方在于他的《壹周立波秀》不仅提供娱乐,有时还提供教育,很有意义。他和他夫人在慈善上也的确付出了很多,这也是不能否认的。然而周立波先生最近的一条微博却似乎有些不妥:
  
  @周立波:你们知道吗?任何一个基金法律都允许其有一定的运行成本可入帐。但海派清口公益基金4000万由我们夫妇捐赠成立至今将近一年,我们从没有报销任何费用!周立波家庭先前做的所有慈善活动,均为周立波家庭个人出资!基金的钱将完全用于资助教育。我和太太立志成为中国第一家零成本运作的基金!
  
  NGOCN电子简报的编辑点评: 我相信周立波先生的确是在做好事。同时,我也相信他不知道慈善和公益的区别,不知道成本概念,更不知道自己可能已经在破坏公益圈健康运作的环境。
  
  编辑的话一针见血,但又似乎没有把话说透,反而引得我这个无聊的人出来发上一通议论了。
  
  在《吕氏春秋·察微》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翻译: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辞让了国家给他报销的赎金。孔子说:“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下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行为的道德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却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子路有一次救了一个落水的人,被救者送给子路一头牛作为感谢,子路接受了。孔子说:“从今以后鲁国人就都会去救落水者了。”
  
  后人对这件事情有许多评价,吕不韦自己点评道:“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淮南子·齐训》中说:“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孔子之明,以小知大,以近知远,通于论者也。”赵蕤的《长短经·反经》中说:“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由此观之,廉有所在而不可公行。反廉也。”
  
  子贡赎人不受金,属于做好事不求回报,反而受到孔子的批评;子路救人而受牛,似乎降低了自己的道德形象,但却受到孔子的肯定,这是为什么呢?张远山先生在《寓言的密码》中对此进行了犀利的分析:子贡善贾,是孔子门下最有钱的弟子,所以他在经商途中能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赎回成为奴隶的鲁国人,并且可以不在乎那点赎金。然而鲁国那条法律的初衷并不是号召有钱人去无偿地赎人,而是鼓励每一个普通的鲁国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哪怕你暂时没有预付偿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子贡的错误在于,他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利人不损己)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损己利人)。试想,如果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而龙颜大悦下令通报、嘉奖、宣传乃至推广,会有怎样的后果?一方面,社会表面上的道德水准似乎立刻就提高了,因为人人都会表态要向大公无私一毫不取的子贡同志学习;另一方面,社会实际的道德水准必然滑坡,因为头顶已经高悬了子贡这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再去领国家的赎金,别人就会说:“你和子贡比差远了。”然而像子贡那样有钱到不在乎赎金的又有几个人呢?那么,那就让那些有钱人去赎人吧!我们老百姓还是不要掺和的好!
  
  实际上,道德本来可以是很简单,很容易并且每个普通人稍作努力就能完成的事,而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却总喜欢树立各种高大全的“道德高标”,殊不知这种道德高标实际上却是反道德的。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里的一段话曾经深深影响了好几代人:“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诚……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毛泽东的这段话原本是对共产党员的号召。然而在强大的政治宣传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条道德高标居然就成了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标准,似乎所谓道德的行为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只要你在利人的同时有一点点利己,甚至不那么损己,似乎就成了应该自惭形秽的小人。把道德标准无限拔高,最终所造成的结果就是:
  
  首先,刚开始的时候,由于过高的“道德”标准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很多人会选择对道德敬而远之,并且对那些依然试图践行道德而反衬出自己的“不道德”的“出头鸟”持嘲讽、挖苦乃至仇视的心态。其次,道德高标的存在又使那些“出头鸟”们得到的只是耻笑和鄙夷。在这种刺激下,无论是“出头鸟”还是旁观者都会学乖,他们会像张远山先生所说的那样: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不再做道德的事。而到了最后,由于健康人性会排斥这种道德上的“两面人”生活,就会发生我们社会现在的情况:由于道德成了虚伪的代名词(因为道德意味着做不到,而标榜做不到的事情就是虚伪),也就是道德成了不道德,反过来就导致不道德成为道德——做不道德的事情并且承认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反而是说真话、不虚伪的表现——因为“善”成了“假”,从而被置于“真”的对立面,而对于同时追求真善的健康人而言,既然两者不可兼得,不如干脆“勇敢地”弃“假(善)”而求“真(恶)”。于是乎,无耻成了荣誉、不要脸反倒可爱了,人们开始标榜自己“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这就是人性中的道德力量对于道德高标的反作用吧。
  
  如果在一个道德风气不好的社会里“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那么在一个道德病态的社会里卑鄙就是卑鄙者的领奖台,高尚就是高尚者的耻辱柱——一切东西都颠倒过来了。而这一切都是由于盲目树立道德高标的结果,物极必反,何其讽刺也!幸好近年来人们对道德高标的认识日趋理性,比如我们不再号召少年儿童去学习赖宁了,这就是时代的进步。
  
  回头看看“现代子贡”周立波先生,其微博上的言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已经一目了然。实际上对于子贡这类人来说,最道德的选择莫过于不受赎金而不张扬,甚至让大家以为自己受了赎金,舍道德虚名而求道德实效。然而对于需要账目公开的公益基金而言这似乎又难以操作,所以我建议周立波先生及其夫人成本该有的还是要有,该报销的还是要报销,如果实在钱多,可以往基金里面多捐一点,那是另一码事。你若没有成本,让那些有成本的公益机构情何以堪?公益事业对于人才的要求本来就不低,而当今中国绝大多数公益机构尤其是民间组织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据南都公益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等于去年底联合发布的《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披露,NGO从业者薪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占90%,其中无固定收入和月薪资在1000元以下的共占18.4%,1000-2000元的占17.5%,2000-3000元,占25.7%。有了周立波先生“零成本运作基金”的“榜样”,这些机构想要向资助方多争取一些工资或者运营经费恐怕就更难了吧?
  
  也许诚如NGOCN的编辑所言,周立波先生及其夫人并未想过这些事。我们只能希望这两位能明白“成为中国第一家零成本运作的基金”也许并不是什么值得追求的目标,相反,如果能使海派清口公益基金在做了好事的同时又作为行业典范推动了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那才真是功德无量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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