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参加过任何慈善公益组织,我对中国慈善公益十大误区的看法,只代表一个慈善个体户个人的看法。特别是这半年来我被选为过联想公益大奖赛和英特尔“芯世界”公益大奖赛的评委,学到了不少有关公益慈善方面的知识,有很多感悟,加以整理、并和以前的知识共鸣,生成了以下的文字。
误区一:
认为政府什么事情都该管,这是4月13日在“芯世界”公益大奖赛上民政部郑处长的原话,我认为他说的有道理,虽然今年国家税收达到7万亿元,但如果国家什么公益、慈善事都要管,都得管还让个人、企业、NGO(非政府组织)、NOP(非盈利组织)做公益干甚?我认为这是老百姓们对中国慈善公益的误区之一。
误区二:
目前,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目前只能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时只能作为商业机构注册,很多NPO除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之外,本身并不产生多余利润,为什么还要上交5%的营业税?甚至对善款还要收税,这也太不合理了。这也是4月13日“芯世界”公益大奖赛上民政部的巡视员经济学家茅以轼先生的讲话。我认为是国家工商等部门对中国公益慈善的误区、和管理错位。当然,可以用2008年是中国公益慈善元年、很多机构管理不完善为借口,但都两年了还不能完善,只能说明改正的效率太低。
误区三:
政府做什么公益慈善,NGO、NPO或者个人、企业做什么公益慈善,我觉得这个误区会阻碍中国慈善公益大面积的存在。NGO、NPO、企业、个人的公益方向除了突然事件如:地震、水灾等,所作所为不应该与政府公益慈善事业重叠,而是应该互补。
例如:联想公益大赛中的导盲犬项目,我就是按这个原则给了第二高的分;爱心拍拍网,我就是按这个原则给了最高分,而在英特尔“芯世界”公益大奖赛中,我同样按这个原则给了“百万民工绿色上网工程”和“瓷娃女生罕见病求助网”最高分。
我还要特别提出,我不是不捐助教育(事实上我从16年前就开始赞助希望工程的3个农村孩子完成了小学、初中教育,并在近一年中给苗乡400多个儿童祖捐助、并筹捐衣物、电脑,换黑板、篮球架、桌椅,修厕所等、共组织筹捐了133箱衣服、包括42台电脑及超过20万元钱),防沙造林等项目,但我觉得这是政府用税收应该做主体事业。那什么是政府没有顾及公益事业呢?什么又是政府目前尚未顾及到的同样重要的慈善事业?那就是关于流浪动物的保护,所以,我一直以更多的精力来补充政府、NGO、NPO、企业没有顾及到的公益慈善,当然做救助流浪猫的慈善事业没有助学那么光鲜,可做慈善不是为了光鲜,是要做政府没有精力做的事情。只可惜啊,在我参加的两次公益大奖赛上并没有看到类似的项目,我觉得是一种遗憾,因此我曾两次向“芯世界“组委会申请开除我的评委资格,给我时间以实现我做慈善公益的理想。所以我认为这是几乎是所有做慈善公益事业人群、企业的误区。
误区四:
认为公益和慈善是有钱人干的事。很多人这样认为,过去我也是,通过这些年我做的公益和慈善过程中,我感悟到,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认识问题,是价值观认同的问题。我常说,在5·12汶川地震时,拍出最多的不是大企业,也不是大款,而是一个靠收废品为生的贫民。
我认识一个猫友,她每月的收入只有2500元,可她每月用500元买猫粮来救助流浪猫,还用一些钱给流浪猫做绝育手术。即使我每月用上千元去做慈善,我也认为她对公益慈善的付出比我多得多。
如果我现在有存款100元,我也会用10元去做慈善,这是我现在的价值观,可过去我不是,我认为慈善只是大款所为。我一定要把这个感悟写出来,告诉我的网友们。
同样,公益事业还表现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例如:节水。每个人,即使再穷的人也可以节水,不是吗?
误区五:
认为公益慈善只应该顾及人。我前面说过,政府已经做了太多的顾人的民生事业,例如:残疾人的就业,对贫困大学生的奖学金等等。但是,这个地球上不只是只有人,而人与所有的环境、生命都是相辅相存的关系。我记得我救助流浪猫时经常有人对我说三道四,说什么“人都吃不饱你为什么去救猫”,我说:人吃不饱、穿不暖有政府管,不然我们上那么多税干什么?但猫被人丢弃后,没地住、吃不饱、甚至被捕杀、虐杀政府可不管,而且流浪猫、狗都是被人所害,应该由人去负责。再说人不是生活在土地、空气、植物世界里与所有的动物和谐共存的吗?为什么不应该去做所有相关的公益保护地球上所有生命和人的生存呢?
说到农村孩子上不起学,我也有个人的看法,有些是他们自己父母不计划生育、重男轻女所至,而且我们的工资族、企业所上的税已经含了教育税,为什么还让我们救助?难道说税不能涵盖农村教育费用?那是政府征税收不合理?如果征税合理,所收的税又不够教育,是不是被贪污了?如果不是被贪污,就是管理不合理?那政府加强管理就是了。难道纳税人除了要养活政府官员,还要为政府的不合理管理成本和贪污买单吗?
误区六:
义拍物品被降价拍卖成便宜货兼做公益慈善。在说这个误区之前,我必须要先向买我筹拍义卖物品的人说声:谢谢,没有你们的义买,我组织的义拍活动就不会成功。我筹捐了多少东西没人买,也做不成慈善。
我要劝导的是,希望未来参加义买善物的朋友们尽量出比我起拍价高的价格来买义拍的物品,来为公益慈善事业献出你的价值。在发达国家的义拍义卖的物品总是高出原有价格,而在我筹拍苗乡小学厕所项目中,卖出的东西总是比市场价低,我心里不平衡到了有的东西决定不卖。到现在活动结束一个多月了,一部2012年Acer奥运笔记本机原价都卖不出去,非要降低拍才有人买,郁闷啊!
误区七:
对NGO、NPO组织扣手续费的误区,不要以为很多NGO、NPO组织扣善款、物质价值的10-30%是非法的、不合理的。他们也是人,也要吃饭,也要租办公地点,也要交纳办公地点的水、电、暖气费、物业费才能把捐助捐的慈善资源进行到底送到受捐人手中。我认为他们那些能够放下世界一切名、利的诱惑专业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就已经很崇高了。难道还让他们街头办公,露宿街头,破衣烂衫乞讨地帮大家登记、邮寄善款、善物吗?照此逻辑,我们做慈善的同时又造就了一批新的需要救助的人群,何况他们是为了救助他人而成为救助对象的,那么我们所做的慈善不是做慈善,而是作孽。
误区八:
对企业用公益慈善做品牌宣传的误区。企业做品牌宣传不是为了把企业做大做强吗?企业的强大不是能多上税吗?企业上税不就是为了政府公益事业吗?按照这个逻辑,所以可认为:一个企业愿意用公益慈善以换取企业的品牌宣传效益是合理、合法的。对企业以公益慈善换取公关品牌效果应该加以支持,总比那些只会指责别人却不做公益慈善的人、企业高尚的多!
误区九:
关于公益慈善不该抵税的误区。我前面说过,政府所收的税是干什么的呢?是用来修公路、铁路、水库、公厕、公园、医院及办教育、助残等所需的公共设施,并且为了这些事业,必须要养活管理国家的公职员工的。那么做了政府互补的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个人、NGO、NPO的付出就应该去抵税,这是没什么可以商量的定律。
误区十:
公益和慈善的区别,我认为包括我在内都对着两个单词有误区,它们是一个意思?还是两个意思?是前者涵盖后者?还是后者可以取代前者?让我试试看。
我认为公益和慈善是两个意思,前者可以涵盖后者,后者专指对生命的爱怜。我认为公益事业包括了一切对生命的爱怜和保护,有些是政府目前所不能顾及的,公益事业除了对生命的爱和保护之外,还包括地球一切非生命、并相关于维护生命的资源拯救、保护、并包括了对公共设施、公关资源的拯救和保护。
慈善事业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生命所需的公共资源、公共设施的节约和重复利用。
结束语
好了,以上我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感悟不一定都对,写出来供网友们讨论、批评。特别接受做过公益慈善事业的网友们的批评,对没有做过公益慈善的网友们的批评我也接受,因为你们最起码关心了这件事情。
再罗嗦一句,先去做做看,再来批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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